2016年12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将“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作为仅次于“坚定捍卫网络空间主权”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三位的战略任务。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着重强调了保护关键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的重要性,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的要求。随着制度法规的不断完善,日益凸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 第三条明确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坚持顶层设计、整体防护,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运营主体作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第四条提出: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